房博士帮办:准夫妻买房到底该写谁的名字?

来源:365淘房 2016-03-07 17:01

手机看资讯

传送到手机分享给朋友随身阅读

365淘房 无锡讯“房博士帮办”是365淘房的品牌栏目之一,为网友提供楼盘信息咨询、法律知识问答、政策解读、贷款事宜、户型分析、购房维权、房屋装修等方面的咨询,深受广大网友的喜爱。小编每周将从中挑选最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供广大网友参考。如果你也有疑问,欢迎来提问!您也可拨打房博士资讯热线:400-8908-365转504。

房博士帮办 

【我也有问题,向房博士提问】

>>> 房博士帮办:买二手房别忽略了房龄 “年龄大了”有问题

  >>>房博士帮办:春季装修新房需关注的六大要点速度围观!

      【政策】

1、你好,夫妻可以单独购房吗?

答:您好,据房博士了解,夫妻是可以单独购房的。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用书面形式。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您好,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您好,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首付、还贷及财产增值部分归出资人一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离婚时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例如,婚前出资人为男方,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但要向女方支付两类补偿:一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二是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

备注:婚后共同还贷额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额/房屋成本(实际购买价+还款利息+装修成本)×房屋增值(自结婚至离婚时)。

 3、你好,请问国联大厦附近,有什么比较好的中小学学区房推荐?

答:您好,目前保利达江湾城符合您的要求,小学学区为江苏省无锡连元街小学,对应中学为东林中学。

    【楼盘】

1、你好,请问九龙仓时代上城还有没有三房在卖?

答:您好,这里是365新房中心,九龙仓时代上城在售三房户型有106、107、122平。

 (详细信息请拨打:400-8181-365 转 5124

2、你好,请问苏宁悦城现在什么房价?

答:您好,这里是365新房中心,苏宁悦城目前均价9600元/平,但房源已基本售空。目前,4、10#楼已展开认筹,预计3月加推。(详细信息请拨打:400-8181-365 转 9533

3、你好,请问金科中心现在有什么优惠?

答:你好,这里是365新房中心,金科中心优惠为95、102平交1万抵5万,136平交1.5万抵6万。(详细信息请拨打:400-8181-365 转 7967

    


 

买房 

 

热点聚焦——

准夫妻买房,自然涉及到署名问题。由于现在大多数恋人都选择婚前买房,可双方还未领取结婚证,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写几个人的名字,成为一个很纠结的难题。对此,小编为您整理了常见的4种房产证署名方式,署名方式不同,带来的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 

1、房产证署恋人双方的名字

这种署名方式被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方所支持。如果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男女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与男女双方,归双方共有。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双方结婚)的赠与,若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

2、房产证署父母的名字

持这种观点的多数是支付了首付款的男方家长。若这样署名,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则一旦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拥有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要求父母返还或主张分割房产。

3、房产证署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认为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如果这样操作,房屋将被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这部分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则双方一旦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产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或主张分割房产。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如此。

4、房产证仅署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此种情况需从两方面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返回无锡365淘房>>

电话:400-8181-365 转 5124
电话:400-8181-365 转 9533
电话:400-8181-365 转 7967
  • 独家团购
  • 看房报名
  • 订阅楼盘优惠

热门楼盘

热门专题

更多
  • 3月开盘预告:30家盘推新 纯新盘1家

  • 3月优惠预告:183家推优惠 最高72万

  • 365&世联行联合发布2月成交数据

  • 3月1日起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

365直播

进入365直播间

365春晓看房携280名网友横扫锡城

02月20日13:00

5辆大巴车、近280名网友、5线25家楼盘,2016年的...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