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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材料
1、房产证、共有权证(60平方米以上,房屋权属证上未明确持有比例的,即视为所有权人面积均分);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3、婚姻状况的认定: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户籍窗口现场签署《无婚姻登记声明书》,如果不能现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声明公证书》,未婚证明有效期明确为自开具之日起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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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情况: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的,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5、工作证明:
①申请人个体经商的,提供在本市经营的营业执照;
②其他申请人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个月以上,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注:申请人在大市范围内的稳定工作均予以认可(例如住房在市区,工作在江阴即可认定)
6、户口迁移申请表。
无锡市范围内(包括无锡市区和江阴、宜兴二市)执行统一的户籍准入登记规定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户口准入申请表;
2、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
3、公安行政许可服务支队审核;
4、公安行政许可服务支队领导核准;
5、窗口核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取件。
无锡落户相关问题可咨询:无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电话:82222133)、江阴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电话:86826152)、宜兴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电话:87977193)。返回无锡365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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