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公积金新政热门20问!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来源:365淘房 2019-09-2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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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公积金新政发布,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原文戳:官宣!无锡公积金新政!个人额度调回30万、夫妻最高60万;细则:公积金新政解读:贷款发放对象认房又认贷 补缴纳入余额

关于新政,很多网友咨询房博士具体内容,我整理了一些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全是干货,快来看看吧!

执行标准类

1、新的公积金贷款次数跟之前有什么变化吗?已经贷过1次公积金的还能用吗?

答:认定方式有一定变化,新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第二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在下列三种情形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1)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

(2)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该笔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与本市仅有的一套住房为同一套住房。“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2、按照新政来看,我名下的安置房算在总套数里面吗?

答:安置房只要办理了房产证就会计入到名下房屋数量里面。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已经提交排队申请的,可以按照旧的政策执行吗?

答:目前已经提交材料并已经在担保公司排队的,可以按照旧的政策执行,转贷审批还未通过的只能按照新政执行。

4、江阴、宜兴的贷款额度也按照新政执行的吗?

答:是的,江阴宜兴贷款额度、条件皆按照新政策与无锡同步执行

5、政策10月1号开始执行,那现在已经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还能按照旧政策执行吗?

答:新政自2019年10月1日施行,2019年10月1日前已提交贷款申请并录入中心系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贷款额度类

1、外地公积金转移到无锡是否还按照原政策执行?要在无锡缴纳多久才可以转过来?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吗?

答:外地公积金转移到无锡仍然按照原条件执行,在无锡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以后才可以办理转移,办理后外地的公积金余额、年限均可以和无锡的合并计算(年限合并需至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流水)。

2、购买90平以下首套房还可以不看余额贷款满30万/60万吗?

答:可以,购买90平以下首套自住房可以不与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但需要与缴纳年限挂钩,缴存年限同样分为未满24个月、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三个档次,对应的贷款额度为最高贷款额度的50%、70%、100%。

3、我和妻子公积金都缴纳了3年多,我的余额有6万,她的余额有1万,我们能贷多少?

答: 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将缴存年限分为未满24个月、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三个档次,对应的贷款额度分别为缴存余额的5倍、7倍、10倍。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以各自缴存公积金年限对应的倍数之和。

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但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各自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不得超过30万。

所以你们的情况可贷款额度为:60000*10倍(大于30万,按30万计算)+10000*10倍=40万

4、请问我们夫妻现在名下有房,但是未使用过公积金,如果将名下的房子卖掉并过户以后再买一套90平以下的是否可以按首房首贷夫妻共同贷款60万呢?

答:公积金首套房认定以房管局出具的首套房证明为准,如果能提供首套房证明,可以享受公积金首套房政策,即贷款额度可不与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但与缴存年限挂钩,只有你们夫妻二人缴存年限都满3年的情况下,才可以贷满60万。

 

贷款条件类

1、之前在无锡缴纳过2年的公积金,但是中间断了几个月,如果重新开始缴纳,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答:重新开始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新政的贷款年限按照累计值计算: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未满24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5倍计算;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24个月但未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7倍计算;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

2、以后公积金贷款也要看个人还款能力了吗?之前的政策是不需要的。

答:新政贷款额度与借款人还款能力挂钩,在保证职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月收入的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月收入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前最近一个月(以申请贷款前一日晚12点前发生的最近一次单位正常汇缴数据为准)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不足的,应根据担保公司要求增加抵押物或保证人。

 

贷款资格类

3、之前有一套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卖掉了,目前有一套商贷在还,这种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转贷,只要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

4、之前的政策是低收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不看余额,新政并没有提及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一条件,只说了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的限制。那如果我之前有一套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现在卖掉了,再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要看余额和缴存年限吗?

答: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不受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的限制,如果第一套房已经卖掉,第二套仍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

5、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与借款人还款能力挂钩,即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月收入的60%的标准?

答: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是需要与借款人还款能力挂钩的,即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月收入的60%(月收入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

6、公积金贷款条件还有连续缴纳满6个月才可以申请贷款这一说法吗?

答:仍然需要!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仍然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

7、名下有2套商贷的房子有贷款记录,1套卖掉了,1套贷款在还,这种情况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你目前还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房屋仅有1套,所以再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8、公积金贷款已经使用过2次,但都卖掉了,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能,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你已经有过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第三次禁止使用公积金贷款。

 

其他相关问题

1、公积金可以补缴吗?补缴的公积金是否可以纳入缴存年限?

答:公积金可以补缴,但只能是公司应缴未缴的情况下进行补缴,个人不具备补缴资格,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纳入缴存年限计算范围,但计算缴存余额时可一并纳入计算

2、在无锡缴纳公积金,现在外地买房还可以提取无锡的公积金吗?

答:只有以下情况可以提取无锡的公积金:职工所购自住住房须为产权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清单。

3、两个人共同买房,可以分别提取公积金吗?

答: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仅限其中一方产权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房屋的总价。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职工该业务提取申请时,遵循“申请优先、办结为准”原则,即先申请的按规定办结后,后申请的不予受理,先申请未审批通过的,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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