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能否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来源:365淘房 2019-08-08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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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居民生活在小区里越来越普遍,物业服务也成了小区必备的一项服务。物业费问题一直是广大业主很关心的问题,当问及很多业主为何拒缴物业费时,得到的却是各种各样的答案。有的业主因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不交物业费,有的业主因自己未入住而不交物业费,有的业主因电动车被盗、房屋质量问题欠缴物业费,然后屡有业主因各种原因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案例】

方女士系某小区16号楼5单元502室业主,于2014年10月购买该房屋,11月下旬领钥匙,2015年初装修,一直没住人。2015年夏天,因与4单元501楼顶相连的流雨板位于方女士家这边,由于质量问题与墙体脱落,正好赶上多天大雨,致使方女士家阳台西侧窗台下面湿了,后物业派人把流雨板拽了下来。同年方女士屋里阳台从里面开始长毛,报修物业。物业公司次月派人重新给其刮了一遍大白,可仍旧长毛。2015年底又给方女士家做了一层保温,2016年仍旧长毛。因此,方女士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遂将方女士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方女士作为小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公司为方女士提供物业服务,方女士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故支持物业公司要求方女士支付物业费的请求,对于方女士辩称的房屋长毛等质量问题,与物业费的支付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方女士可另行向开发单位主张权利。

法舟律师事务所张虎律师对业主能否以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的情形分析如下:

1、能否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呢?

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物业公司依照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就已经尽到了合同义务,业主在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同时也负担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房屋维修的主张与物业费的缴纳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在本案中,方女士不能以房屋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来拒付物业服务费。

2、房屋的维修义务到底由开发商承担还是由物业公司承担?

那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业主是应该找开发商还是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扮演什么角色呢?

首先,如果房屋是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则该修缮的责任不在物业公司而在开发商,业主应当找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物业公司仅需协助业主和开发商修缮即可。其次,如果房屋质量是在质保期之外发生漏水、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属于业主室内专有部分的,物业公司一般没有修缮的义务,应当由业主自行雇佣维修团队进行修缮;若属于房屋共有部分的维护和改善,则要看物业合同是如何进行约定的,属于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则由物业公司承担修缮的义务;若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或者需要重大修缮的,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启动维修基金进行解决。

张虎律师提醒,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应加强沟通和理解,业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应尽的义务,如果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害,要及时保存证据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业主如果没有证据意识,时过境迁,权利受保护的效力就会减损。而物业公司在面对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瑕疵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与业主加强有效沟通,树立服务意识,只有规范了自己的行为,提升了服务质量,才能更好地实现物业发展的目的。(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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