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1号)、《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澄政规发〔2011〕4号)、《江阴市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澄民字〔2019〕3号)等规定,现将江阴市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汇雁城)第三批次申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为澄江街道、城东街道(仅限杨市、滨江、锦隆、双牌社区)所辖区域。
(二)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申购家庭。女满28周岁、男满30周岁的单身家庭可以单独申购;女未满28周岁、男未满30周岁的离异单身人员可以与父母共同申购。
(三)申购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户籍在2017年7月18日(含)之前迁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内,且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51166元(含)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含)以下;
3、家庭财产符合《江阴市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澄民字〔2019〕3号)的认定标准。
二、申购受理时间
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表格领取方式
申购人携带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江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砂山路92号301室)领取申购表格。
咨询电话:8062351786891148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来源:“众智澄城”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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