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建设局执法监察队已介入调查
随着市民购车数量的迅猛增加,小区停车位日益成为“稀缺资源”。但与此同时,更改车库用途的现象也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市区富景小区,就有5个车库正在被改造为住房,而且超出了车库的原有位置,引发了争议。市规划建设局执法监察队对此已经介入调查。
车库被改造为住房
前日下午,记者在富景小区西巷37号楼看到,该楼北侧5个新装修的小房间已经基本成型,房门均已装上,窗户上都安装了防盗网,房间内则有洗手间等设备。道路旁边堆放了不少建筑垃圾,以5个小房间为整体,其左右两侧砌起了一堵高约1米的围墙,顶部搭起了铁棚。 据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这5个小房间原来是停车库,自开始改造至今已经有3个星期了。以旁边一个未经改造的停车库为参照物,新搭建的围墙和铁棚已超出了原有占地范围,经测算超出面积约20平方米。
业主反对车库改造
“这围墙和铁棚是侵占共用部位建造起来的,我们强烈要求恢复原状。”住在37号楼的业主李先生说。该楼业主王女士则表示,据说新建的这5个房间要被当作出租房出租,她担心由此引发安全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改造前的5个停车库原属于甲公司,甲公司将其抵偿债务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上述5个停车库挂牌拍卖,由一市民摘牌取得产权,该市民对车库进行了改造。
物业工作人员说,新建的围墙和铁棚已超出了原车库范围。
“停车库的改造施工没有事先告知我们。”富景小区物业办公室主任揭万芬对记者说。据介绍,该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小区内进行建筑装饰装修,应当事先告知物业公司并交纳押金,物业公司确认建筑垃圾清除干净后将押金返还业主,以此监督业主维护小区卫生。“停车库作为配套设施跟住宅楼一起建造,它的改造并没有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志雄对记者说,上个月接到情况反映后,他们同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查看,发现改造后的停车库已超出了原范围,占用了公共用地,于是当场进行了制止。但过后工地又接着施工了。
小区公共用地受法律保护
“如果在规划中有该停车库,则停车库要改变用途应由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报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市规划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科长叶耀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停车库改造是否占用了公共用地,他表示将进行实地勘察。 据了解,《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该条例还明确规定,“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市规划建设局执法监察队日前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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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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