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到该交房租的时候突然“玩消失”,不但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交纳房租,而且离开时顺手牵羊搬走了房东4件价值约6000元的家电。昨日下午,房东常先生又遇到派出所和物业公司都不处理此事的情况。
相关阅读: IT公司老总卖掉唯一自住房 做房客不做房主 房客不认“大房东” “二房东”转租引矛盾 香港楼价下跌 一短炒房客高手蚀逾2000万港元
房客顺手牵羊搬走房东家电
“本来到9月15日就要交纳4个月共8000元的房租,可是房客一拖再拖,到10月2日,我来寻房客催交房租,发现房内贵重物品都不见了,人也找不着了。”房东常先生气愤地说,“房子本来就有的冰箱、空调、电视机、洗衣机都让房客搬走了。”
记者在位于永乐路上的“丽苑168”小区内看到了这套房子,房内安装空调的墙壁上留有一段被剪断的线管,地上还能看到搬动家电的痕迹。常先生说,4件家用电器一共价值6000元左右,“房租没收多少,现在倒贴钱了”。
常先生说,房客姓杨,20岁,签订租房合同时留了身份证复印件,做什么工作的,他也不太清楚,“现在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
派出所和物业为啥都不管此事?
其实,常先生遇到的烦心事还没有完,派出所和物业公司处理此事的态度令他不解。
争议一:房客行为是否是盗窃?
10月2日,他发现房客搬走家电后就报了警,长乐西路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调查并做了笔录。常先生认为,房客私自将房东的物品搬走,是明显的盗窃行为。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民警认为,这属于经济纠纷,派出所不能受理。
昨日下午,常先生再次到长乐西路派出所,当时出警的一位姓闫的民警说,有租赁合同在,出现这样的情况应该属于房东和房客之间的经济纠纷,房东应该将房客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追回这些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