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建设委员会共同推出了《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并将于本周起在全市试推行。记者提前仔细阅读了2008版新合同时发现,该新合同针对消费者投诉上的一些难点、疑点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就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新、旧合同有什么区别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孙建设,请他从专业角度进行解读。
避免“低价套头,高价砍头”
新合同要求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需填写企业的资质证书号,明确企业自身的资质等级,让消费者清楚哪些是有资质的装饰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选择有资质证书的装饰企业,并验看其资质证书是否真实,是否出自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为了避免消费者陷入低价陷阱,新版家装合同第5.3条明确规定:“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做好工程预算,不得故意漏项,工程预算必须标明材料品种、品牌、材质(天然或人造材料)及工艺说明,并经甲方签字确认。” 孙秘书长表示,正常情况下,其结算价不应超过预算价的10%~15%。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的规定:对装修工程中各项目的保修期均做出明确要求,例如卫生间、墙、地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墙面防渗漏项目的保修时间不得低于5年等。孙秘书长告诉记者,较之旧版家装合同,新版合同更加具体化,对各个项目的最低保修期限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样消费者就不会因约定不明而吃哑巴亏了。
新合同启用后旧合同即停用
目前各家装公司都还在使用旧版合同,孙建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示范合同正式文本将于本周起在我市范围内施行。届时,各装修企业应使用新版合同。新合同启用后,其他装饰装修合同即停止使用。
新的《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共有16条内容和11个附件,在工程监理、施工图纸、工程项目变更、材料提供、工期延误、质量标准、工程验收、工程保修及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义务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消费者在签订该合同时,可以对家装全过程和家装应注意的重要事项做到心中有数,不必担心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对自己不利,甚至掉进对方设置的合同陷阱里。
遇问题可找装饰协会
“新装修合同里的空白栏应认真填写”,孙秘书长表示,消费者签订补充协议是允许的,但所签的补充协议内容必须是示范合同中未涉及的,且补充协议不能修改08示范合同中的条款。
在实施新合同的过程中,消费者或家装企业遇到什么问题,也可向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反映和咨询。但是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认真阅读所签合同是否是2008年新版合同,该合同是否存在偷梁换柱的情况。 (陈晟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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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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