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源头土地市场囤积行为的整治将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土部、工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的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将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新版示范文本中规定,商品住宅项目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新版合同实行之后,将会对楼市产生怎样的影响?购房者应该如何看待未来市场趋势?上证第一演播室请来专业人士做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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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成为新亮点
这次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与旧版相比,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这次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取代了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这次新版合同中的亮点之一就是要求,属于商品住宅项目的,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与旧版合同不一样,新版合同对于原有规定进行了更加细化和加强的处理,使得相应规定更加明确。如对于住宅项目建设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以及所占比例,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等,都有相应的约定。这在从前,可能是政府与开发商之间会罗列在补充条约中的规定,现在都进入了新版合同,成为必须要执行的约定。
此外,针对市场层面关注度最高的住宅项目,也对开发时限进行了3年以内的约定,而旧版中仅仅只是对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进行限定,这也是与旧版不同的地方之一。可以说,相应规定的明确化,对于加快土地市场的管理和周转有着促进作用。
小开发商压力明显
今年开发商进行“洗牌”的说法甚嚣尘上,新版合同执行之后,会进一步加剧这种情况吗?
新版合同的推出对于土地市场加快流转会有一定的促进影响,这对于楼市来说,也是提高加快供应量的一种方式,免得出现市场供应量不足、满足不了需求量的情况。对于开发商来说,资金紧张在今年显得尤其突出。前期的拿地、开发、施工是占用资金最大的一段时期,一旦资金不到位,就会出现一连串的后续问题。3年内开发的期限约定,对于开发商的资金安排和经营安排要求非常高。个人认为,以10万平方米为分水岭的话,10万平方米以下的小项目影响不大;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中型甚至大型项目,尤其是小开发商开发的这种类似项目,压力会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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