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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适度发展购房保障,完善对目标人群的识别管理机制。我国提出了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等多种住房保障模式,但保障目标定位并不清晰。从我国现阶段整体发展水平出发,购房保障的覆盖面不宜过大,保障水平也要适当。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应对购房保障目标人群进行更精准定义和有效识别,改革现有以当年收入和户籍为依据的人群识别管理机制,建立以持续低收入和租房期限作为购房保障人群识别机制。
其三,发展租房保障,解决极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对于购房、租房都难以实现的低收入人群进行公共支持。保障形式宜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有条件的大城市建设廉租房,实行实物配租,但切忌蜂拥而上,造成公共投资的浪费。
4.注重政策的衔接性和协调性。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密集出台,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起了一定效果,但由于政策之间和部门之间的衔接性差、可实施性差等问题消弱了政策效果。为此建议:①加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之间衔接和沟通,保证调控行动一致性。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信息沟通和协调,突出政策的科学性、全局性,减少部门政策冲突。②强化政策的协调性。房地产市场是多元利益博弈的格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房地产品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利益诉求不同,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也会存在差异,因此国家政策重点在于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各方面利益。
(节选自《2007-2008中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与预测》总报告。课题组成员:牛凤瑞、李景国、尚教蔚、李恩平、李庆、袁秀明)
本站编辑:刘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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