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近几年的大力建设,我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由2004年的24平方米提高到了31平方米。其中,为解决经济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市累计投入1.3亿元资金,用于建设、收购廉租住房房源和发放住房补贴。但有关数据显示,廉租房经适房建设仍亟待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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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市民政部门组织对全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基本摸清了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等三类家庭8430多户的住房情况。统计显示,全市市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750元以下的有1.62万户,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有3.75万户。据调查,到去年底,全市已享受廉租住房的有1630多户家庭,其中有的领取了租赁补贴,有的享受了实物配租,还有的得到了租金核减。但目前未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的困难群众数量还相当多。
目前,在锡城各类住宅建设中,经济适用房只竣工了284万多平方米,占住宅比例11.31%。市政协委员在调研后认为,这低于有关政策的规定和其他先进城市的比例。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制度还不够完善,其主要用于拆迁安置,有不少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住不上房。即使如此,拆迁安置房还存在着“欠帐”问题,现市区在外临时过渡的拆迁户还有2万户左右。
“全市人均住宅面积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批参与专题调研的委员反映,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28平方米,全省人均为30.9平方米,而我市人均住房面积仅高出全省0.1平方米。委员们认为,这与我市在全国、全省的经济地位不相适应。
一批政协委员认为,我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亟待提速。可采取收购、置换、改建及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房源,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对于面积小、人口少,买不起房的动迁困难户,可以提取动迁补偿款租廉租房。按规定提高经济适用房在全市住宅建设中的比例,使之真正成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主渠道;要加大拆迁安置房建设力度,力争缩短新拆迁户过渡周期,早日实现零过渡。
据了解,今年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已定,对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750元、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租金补贴为主,做到应保尽保;对烈属、市级以上劳模、市社会福利院已成家的成年孤残儿家庭、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55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享受低保的无房家庭将进行实物配租。(郜国毅 彭帆)
本站编辑:刘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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