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厦门每年将提供一定数量的人才住房,供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申请购买或租赁,引进人才住房的售价与社会保障性住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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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事局局长刘育生介绍,根据新近出台的《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在厦门市辖区内企业、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事关系、户籍均在本市,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在职在岗人才可申请购买人才住房。按照规定,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在厦无任何房产,并且近5年内在厦无房产交易。
按照规定,厦门市人才住房配售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正高级职称人才不高于130平方米;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才不高于110平方米;硕士学位人才、高级技师人才不高于90平方米。目前,准备向人才配售的房源有200多套。
此外,符合要求的引人才还可申请租赁房,由政府给予60%的租金补助。人才租赁房配租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标准执行,配租房型分为一房型、二房型和三房型。
本站编辑:刘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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