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难与服务差互为因果,不少小区陷入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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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日前,风雷新村52号门前的窨井堵塞了,污水四处流淌。居民们找到物业,物业称不归他们管,让找房管所。如此推来推去几天,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该新村是20多年前建造的老新村,2660余户居民。“这里的物业什么都不管,一些居民甚至毁绿种菜。”居民张阿姨说,因物业管理不到位,楼内居民大多不交物业管理费。
该社区的物业公司大叹苦经:居民家里房屋漏了、管道堵了,才想到找物业公司维修,平时物业费根本收不到。只能等住户要求维修时,物业才能“逼”他们先交后修,收点费用。采用这样的办法,去年才收了应收款的5%。这么点钱根本不够用,服务自然无法到位。
现象:类似情形,不仅在风雷新村、西映山河老小区发生,即使在一些新建小区也曾发生过严重的“业管矛盾”。一些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是小区管理者,管理得不好、问题不解决,业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因长期收不到物业费,就会逐渐怠于管理,小区积弊也越来越多。一些物业公司不仅公布欠费业主的名单,甚至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告上了法庭。去年夏天,民生公寓、金色江南二期等小区,都发生过“管家”撒手离去的情形。“业管矛盾”激化的原因虽然复杂,但物管退出的原因,都有“收不到费用、亏损太大”的说辞。
提醒:一位居委干部说,业主维权没有错,社居委同样也会尽力帮助业主维权,但居民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大家都有义务维护小区这个共同的家园。居民以“管理差”为由拒交物业费,最终恶化物管环境,损害自己的利益。
市房管局物业处说:确实已有不少新村小区陷入了“收费难―管理差―收费更难”的恶性循环。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强调,业主才是社区主体,应积极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当物业管理出现问题时,更需要业主们主动参与监管,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消极应对并不可取。(亚洲)
本站编辑:黄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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