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住房产业化出现的小产权房,不久前经国家发改委的“禁售通知”和建设部一纸“风险提示”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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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近期纷纷出台了对小产权房清理办法,但实际清理中遭遇重重阻力,小产权房处置几乎陷入僵局。是什么原因阻碍了清理,小产权房为什么会灭而不绝且又大量出现呢?
记者在南京展开了调查,发现小产权房暴利超过了商品房。
南京市铁心桥街道的“凤翔花园”是一处规模庞大的小产权住宅区,自2000年至今已经开发了五期,居住着数千户居民。
“这里70%的住户是被拆迁征地的农民,我们都是农民,”几名业主告诉记者,“2002年这里的房价是12万元/套至15万元/套,每套100多平方米。当时农民的拆迁补偿是每户20多万元,买套房子后剩下几万元当养老费。这里的房子虽然没有产权,但商品房的价格要贵一倍,农民拆迁户也只能买小产权房。我们都是自住,也不需要产权证。”
“凤翔花园”三区就是一片别墅区。该别墅区一名物管人员告诉记者,这里的别墅是后来盖的,没有产权证,共有六七十套,2004年的价格是单体别墅六七十万元/套,联排别墅30万元左右/套。这个价格是农民买不起的,几乎都被城里人买了。
附近还有一家中介公司,专门经营“凤翔花园”的小产权房,有住宅也有别墅。这家公司的经理说:“小产权房成了紧俏货,价格低,签订协议就成交,也不需要去房管局办手续。”
南京市栖霞区国土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小产权房的出现已有10多年历史,有其必然性。起初是村委会给农民盖集中区、中心村和农民公寓时,把多余出来的房子私下卖掉。但他们很快发现,除了建设费用外,小产权房没有其他任何成本,利润丰厚,一些村镇,街道开始成片开发,在城市周边由点到面像滚雪球般变大。现在,小产权房也由最初满足拆迁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逐步异化为中高档房甚至别墅,成为少数人用来攫取暴利的工具。”
江苏省国土厅副厅长吴震强表示,开发小产权房属于非法行为,集体土地出让的价格根本没有标准,都是村镇干部与开发商私下达成的交易,土地转让的费用无从知晓。而建成后产生的非法暴利更加惊人,甚至超过了商品房。
南京大学教授葛扬认为,小产权房暴露出了农村土地利益分配制度的空白。小产权房直接与利益挂钩,但它的各种主体产权归属及利益索取模糊不清,小产权房的产权实际上是在法律的监督与保护之外。
编辑:杨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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