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土面积不足700平方公里,居民人口为350万,自1964年2月新加坡政府宣布“居者有其屋计划”以来,发展成为今天世界上惟一近乎达到100%家庭拥有自己住屋的国家,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为了学习新加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我们赴新加坡实地学习考察,听取了新加坡重建局和建屋发展局官员关于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以及新加坡“组屋”建设、销售和管理的情况介绍,参观了各种类型“组屋”样板房,实地考查了部分“组屋”,与市镇理事会的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对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建设得出的结论就是,住房保障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市民提供负担得起的高品质住房是政府重要职责。
综观新加坡国家住房建设、发展与保障,有几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有权威而科学的住房发展规划。新加坡对国土面积功能的区分非常严格,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至今,尽管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可始终没有突破国土总面积功能区分的比例,居民居住的房屋占地仍控制在国土面积的15%以内。在住房建设发展上,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相结合,以政府主导为主的方针,居住在由建屋发展局建设的“组屋”中的人口,占到全新加坡总人口的83%,且“组屋”的建设标准也是随着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升而不断提高,为提升“组屋”建设标准和质量,政府鼓励私人开发商参与“组屋”的开发建设,户型也由原来的“一房式”“二房式”发展为从“一房式”到“五房式”等多种,以满足不同类型家庭的居住需求。政府和国民都较好地确立了“基本生活保障型住房由政府负责,质量提升改善型住房由市场解决”的住房消费理念。
二是有足够的政府经费投入。新加坡政府为解决居民住房,实现“居者有其屋计划”的目标,投入了大量的财力。政府财力既要承担居民住宅区的公共配套建设,还要担负“组屋”的维修与定期翻新。建屋局每年的赤字都由政府资金填补,国民住屋计划占政府常年预算拨款的3.8%,到目前为止,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的资金总额为138.42亿新元。在必要的时候,经过批准,建屋发展局还可发行中期债券,来资助住屋发展计划的实施。
三是有详尽的配套保障政策。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实行的是出售与出租并举的模式,其中出售又分为完全市场化的私人开发商开发的公寓和建屋发展局组织建设的福利型“组屋”。“组屋”是住房供应的主体,政府不仅为符合购买“组屋”条件的居民提供抵押融资贷款,而且对低收入家庭在购买标准条件内的第一套组屋时除了享受规定的房屋津贴外,还可获得额外的购屋津贴。无论是承租或是购买“组屋”,都有着极其严格的操作性强的条件限制和完备的退出机制。
四是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组屋”的选址大都在公交车站、地铁出口附近,方便居民出行;按 规模建设配套的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组屋”的销售价格既不是按建设成本计算,更不是按市场行情决定,而是根据市民的购房经济承担能力来决定的。子女购买“组屋”如能与年老的父母在同一小区,还能享有另外的补贴。
新加坡是一个独立建国才40多年的小国,自然资源极其匮乏,但住房保障体系却建设得如此完善,具体的方式方法不可照搬照套,但确实能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要牢固确立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公共服务重要职责的意识。在现代社会,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国务院有关文件也明确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府承担住房保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住房政策。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好住房发展规划,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住房发展建设;切实调整好住房供应结构,尽可能地多提供普通商品住房,让大多数市民买得起住房;要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力度,并向中低收入家庭开放。要加快建设速度,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在住房建设中的比重,并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加快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二是要有足够的经费投入。政府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有足够的投入,使公共住房制度专项资金来源制度化,为低收入家庭、工薪阶层提供保障性住房。要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标准。要想方设法建设或购置一定数量的廉租住房,建立住房保障专用资金,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住房基本需求。
要准确定位住房的产品属性。住房虽然具有商品的属性,但其本质属性应该是基本生活社会服务产品,关系民生。应当也必须坚持在政府主导下有计划地发展。新加坡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如此之高,住房的发展却有着严格的计划。必须要维护住房发展规划的权威性。经过审定的住房发展规划是住房建设发展的基本依据,在推进住房建设过程中一定要维护它的严肃性,不能因为在推进中遇到困难和挫折就轻易变更,更不能因追求暂时的经济效益而任其自由发展。要转变住房的价位水准就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反映的思想观念,担当起调控房价的社会责任。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切实把房价控制在多数市民都承担得起的范围。
要构建完备的住房保障工作体系。无锡已经实现了小康,正在向基本现代化的目标奋进,但是无锡的住房保障工作与经济发展还不够适应。经济适用房购买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规划与政策的审定,工作的协调与督查督办等。二要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市、区两级成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三要尽快制定住房保障规划,实行阶梯式的住房保障。建立和完善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三个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为贫困阶层的居民提供廉租住房,对特困居民还要实行租金减免或租金补贴制度;为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住房确实困难暂且又买不起房的居民提供政策性租赁住房;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使中等收入家庭居民购买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居民购买较高档次的商品房。四要有严格的考核机制。要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市、区两级政府和房管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市民的评议。
编辑:杨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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