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开街,细则10月1日起施行200名城管人员全方位管理
本报讯 中山路全面改造工程正大张旗鼓地进行着,并将于9月28日开街。昨天,记者从崇安区获悉,根据中山路的实际情况,相关的长效管理措施正式出台,对中山路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职能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中山路作为无锡最为繁华的商业街,空间资源的利用成为城市市容面貌的一个主要窗口,为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相应的《中山路商业街户外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商业街户外广告设置要按照中山路商业街整体规划方案的要求,广告设置的形式、用材、规划等要求设计,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中山路商业街户外广告设施(阵地)的,应当缴纳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金。同时规定,中山路上的公益性宣传广告面积不低于广告整体面积的30%;电子显示屏的公益性宣传广告不低于广告发布时间的10%等。这一细则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新成立的由200名管理员组成的中山路商业街管理大队同时出台《管理细则》,管理大队将设8个中队和1个机动巡查中队,分2个班次32个小组进行日常监控管理,维持环境秩序,引导车辆停放,配合驱赶乞讨,维护景观设施,保持环境整洁,规范沿街活动,提供便利服务等。 (冠华 倪守芹)
编辑:刘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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