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新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昨天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今日本报A2版)。
通观整个文件,《意见》可谓亮点多多,特别是开篇就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政府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体现了中央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信心和决心。《意见》的出台可谓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福音。可现在的问题是,在如今的高房价下,不仅是那些低收入家庭存在住房困难,我们这些工薪阶层、所谓的“中等收入者”也同样存在买不起房的问题。
父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把我们培养到大学毕业,让我们成了城市里的“白领”,以为能过好日子了,没想到这一“美梦”在可怕的高房价面前粉碎。我们一个月有三四千的收入,与那些农民工、下岗工人相比生活似乎过得挺“滋润”,可是,如果我们想在城市有一个自己的窝,不吃不喝得要等20年。一些人省吃俭用,加上父母的积蓄,咬咬牙买了套房子,可在以后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都要当“房奴”,不仅生活质量受影响,自己再教育、再发展的空间也受到限制。在高房价下,我们其实也是低收入者,甚至也是一贫如洗的赤贫者。
中等收入者却并未被纳入到住房保障政策帮助的范围。以本人所在的城市为例,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之一为家庭年收入3万元以下,显然很大一部分的普通工薪阶层都被排除在政府援助之外了。中青报不久前曾做过一个调查,69.7%的人认为,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是政府最该着力解决的问题,但同时有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群体――一方面,中等收入群体同样难以承受高房价,另一方面,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却无法顾及到这个群体。
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应当是,政府帮助少数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和中等收入者买得起普通商品房,高价商品房则由高收入者购买,应当是一个中间大、两头小的合理结构。可现在,在虚高的房价下,连中等收入者都无法购买普通商品房,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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