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人建违章建筑,影响小区正常通道,物业公司未有效解决,一些业主不满,以不交物业费用“对抗”物业公司。昨据宜兴法院透露:这起特殊的物业欠费纠纷在法官调处下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4月底,宜兴法院受理了6件由宜兴环科园某小区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结欠物业费3年多的案件。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到该小区所在的居委会了解情况。当地居委会向法官反映,该幢楼里的业主不交物业费事出有因,该幢楼分东单元和西单元两幢,之间有楼道,业主们到自己的车库均从该楼道出进。1999年,居住于前一幢楼的一业主为解决停车问题,在没有任何主管部门批复的情况下,把7幢东西单元间的这条楼道擅自盖成车库。于是,该楼业主们到自己的车库必须绕小区的大门后转道而至。2002年,擅建车库的那名业主把车库占为己有,更引起其他业主们的不满,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也无结果,于是业主们拒交物业费。
开庭那天,法官并非就事论事讨论欠款问题,而是从引发纠纷的根源说起,使被告们明白了违章建筑与物业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引导他们如何正确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真正解决了业主们的思想顾虑。在法官的说理与解释下,六名业主当庭交清了所欠的物业费。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马上与城管执法大队取得联系,向他们口头发出司法建议,执法大队表示对该违章搭建的车库依法处理。 (姚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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